因人武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绍兴市上虞区人武部征办(仓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从上虞应征入伍和上虞户籍(以2015820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的退伍军人。

    2、20158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热爱武装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中共党员,男性。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82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820日(星期四)8:30-12:00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人武部(上虞区百官龙山路庵弄4号)。

3、报名要求:随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等报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一张。如委托他人代报还需出具报名人的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基本技能测试

基本技能测试分:队列考核、81式自动步枪射击和3000米长跑三项,每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81式自动步枪射击项每人5发子弹,以环数多少计算,每环为2分,并将所得成绩的30%计入基本技能测试成绩;队列考核项以班为单位组织,以现场规定动作为考核内容,逐个组织实施,按精神面貌(20分)、指挥口令(30分)、标准动作(50分)的标准进行综合打分,并将所得成绩的30%计入基本技能测试成绩;3000米长跑项以分秒计算,根据《民兵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的评定标准进行打分,在合格标准上每增加或减少5秒钟,相应扣除或提高成绩1分,并将所得成绩的40%计入基本技能测试成绩。最终以基本技能测试所得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计算方法:基本技能成绩=81式自动步枪项×30%+队列考核×30%+3000米长跑×40%,并按基本技能成绩取前5位入围参加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程序。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人员统一参加2015年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具体时间、准考证下载等事宜详见《2015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根据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考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算,并按30%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四)面试

面试人员统一参加2015年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面试,面试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并按30%计入总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基本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前。

    (六)体检、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上虞区人武部征办(仓库)负责实施,同时,对拟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管理。

    三、其他规定

    (一)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遇下列情况的,作自动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面试者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2、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范围或条件的。

    (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本公告由区人武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50668118005852931

 

 附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 武 部

二 ○ 一 五 年 八 月 十 一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