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我区电梯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电梯使用安全,因工作需要,经区编委办审批同意,拟公开招聘特岗编外用工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电梯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员特岗编外用工2名,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薪酬5万元/年(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二、 招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熟悉国家电梯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并具有电梯相应专业知识及有处理电梯突发事件的经验;

3. 具有机电类助理工程师职称或者三年及以上电梯相关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

4. 要求男性,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限绍兴市,身体健康,能胜任交办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1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上虞区人力资源市场(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秀中路273号), 联系人:龚浒尧,联系电话:82185722。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需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从事电梯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科目为《特种设备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不达60分的不合格。面试入围人员取笔试成绩合格的前10名。面试成绩为100分,不达60分的不合格。笔试、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核实。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遇总成绩分数并列者,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需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主要了解被考察人近三年来在原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留用。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四、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提供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报考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在招聘录用后一年内,如录用人员离职,空缺岗位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经体检、考察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