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戏曲文化,促进越剧事业发展,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越剧演员2名,乐队演奏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2015年度招聘越剧演员2名,乐队演奏员1名。
二、招聘内容
招聘单位、职位、学历、专业、拟招聘数(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招聘越剧演员、乐队演奏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招聘职位的学历为职高及以上;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按照进剧团工作的使用期开始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16日。
2、思想政治素质和学习成绩良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专业对口,符合用人单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将《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近照和身份证正面扫描在表上)发送至指定邮箱:893319177@qq.com。也可直接到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406室(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39号)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应聘者须按要求真实清楚详细填写《报名登记表》。如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上午8:30开始至下午17:00结束。
3、资格初审:2015年12月17日。
4、应聘并取得考试资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3比例的职位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
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命题,每个职位满分均为100分。内容为戏曲表演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0:30。应聘人员需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到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形式:
①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持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弃权。
②面试:根据各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分别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即合格,低于60分的即被淘汰。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30%和70%的比例计入总分,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列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按1:1的比例。体检按浙人公[2005]68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在应聘该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报告。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诸暨市人才(人事)网、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办事员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做决定。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力社保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5-87239177。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下列媒体公布,供应考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浙江省文化厅网(http://www.zjwh.gov.cn/index.htm)
诸暨市人才(人事)网(http://www.zjrcw.gov.cn)、诸暨日报
招考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在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网(http://www.zhujiyjt.com)公布,请应考者自行留意。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二)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39号,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5-87251132
(附件请到诸暨市人才(人事)网(http://www.zjrcw.gov.cn)下载:
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