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看守所招聘协警简章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看守所在全市范围内招聘协警1名,年龄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会熟练使用电脑,有内勤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一、招录要求

(一) 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自愿从事协辅警工作。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

1、发现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发现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发现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违反各级公安机关编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曾经或即将被公安机关解聘的;

5、发现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功法组织的;

7、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考核合格后,经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二)被聘用人员均享受五金,年薪4.2万元/年(含五金)。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解除其聘用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1210日至2016110日(双休日除外)。

(二)、联系人:蔡警官,联系电话13757512001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就业证(或失业证)、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附件:绍兴市看守所协警招聘报名登记表

 

                               绍兴市看守所

                                2015年1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