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看守所招聘协警简章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看守所在全市范围内招聘协警1名,年龄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会熟练使用电脑,有内勤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一、招录要求
(一) 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自愿从事协辅警工作。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
1、发现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发现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发现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违反各级公安机关编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曾经或即将被公安机关解聘的;
5、发现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功法组织的;
7、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考核合格后,经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二)被聘用人员均享受“五金”,年薪4.2万元/年(含五金)。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解除其聘用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10日(双休日除外)。
(二)、联系人:蔡警官,联系电话13757512001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就业证(或失业证)、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绍兴市看守所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