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8年,2013年11月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目前已形成了精细化工、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等产业,累计落户企业200余家。2015年在全省21个国家级开发区考核中排名第五,先后获得“中国工业示范园区”、“全省最具投资价值工业园区”、“省新型功能材料示范园区”等称号,是全省绿色安全制造示范基地创建单位。

现因工作需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职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环境监察、监测等工作,需夜间和野外作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上虞户籍,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环保类、化工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有驾驶证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酬待遇

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参照管委会前批同类在职人员报酬。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录用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笔试、面试并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五、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至hzwsyia@163.com。

2、现场确认。

时间:2016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9会议室(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纬九东路一号)。

现场确认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本启事未尽事项,可来电咨询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2734790。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附件: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