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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选用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单位及人数

  铁路杭州南(萧山)站广场管理办公室,选用事业人员1名。

  报名人数与选用指标未达到2:1比例时,原则上取消本次选调。

  二、选用条件

  1.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满2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其中在镇街事业单位服务年限须满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 3月31日;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如报考人员为萧山区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婚人员须为萧山户籍或萧山生源(不含大江东),已婚人员须配偶工作单位及户籍均在萧山(不含大江东);

  4.选用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选用人员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或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6.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表现优秀,身体健康;

  7.符合选用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选用人员符合商调条件。

  三、选用程序

  本次选用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局党委研究决定、公示、办理商调手续等程序进行。其中根据面试成绩,按选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一)发布公告:在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城管执法局网站、萧山网等媒体发布选用公告。

  (二)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3月24日。报名时需提供①报名表(附件1);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录用审批表及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⑤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二张;⑥萧山区外未婚人员需提供萧山户籍或萧山生源证明,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工作单位参保证明及户籍在萧山的证明;⑦相关奖励证明;⑧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请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tlnzgcb@163.com,纸质材料可在资格初审后递交。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其参加面试。

  (四)面试、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五)公示:拟选用人选经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

  (二)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为避免信息丢失,请在邮件发送后,及时与萧山区城管局人事科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三)选用人员工作岗位需服从分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728227、82705616。

  附件1: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