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医院招聘若干编外卫技人员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综合素质优良,服从安排,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本职工作,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招考计划:

不宜应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9类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招聘工作采取考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1. 报名。

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一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4:30)。

地点:诸暨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电话:0575-81782831。

本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请登录医院官网,如实、完整填写附表《诸暨市人民医院编外卫技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打印签名,如无法登录可直接到现场填表。

(2)学校核发的毕业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书、三级医院工作合同或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不含),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技能考核)。有笔试环节的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分数并列时全部参加面试。未超过规定比例无笔试环节的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聘用:体检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浙人公[2005]68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同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在应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医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报诸暨市卫计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有关部门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诸暨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

咨询电话:0575-8178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