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是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越剧演员1名,女性。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戏曲表演、越剧表演、表演专业的全日制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资格条件网上初审、资格条件现场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网上报名及资格条件网上初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11月14日下午5:00截止,有意者如实填好《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主要获奖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发至招考单位的电子邮箱(1004649659@qq.com)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到现场进行资格条件确认。

    2、现场资格条件确认。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初审通过的,将进行现场资格条件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填写好的《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主要获奖证书等原件(以上原件备复印件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半身彩照2张。若应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委培生的,还应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条件。现场资格条件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则取消招聘计划;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超过15人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内容为戏曲表演等基础知识,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8比例确定,面试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表演越剧折子戏一段,能体现唱、做、念、打等基本功,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15人(含)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表演越剧折子戏一段,能体现唱、做、念、打等基本功,及戏曲表演专业知识问答。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如考察中发现不宜聘用的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6、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查属不宜聘用情况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规定

    1、报考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承诺,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133298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