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章镇中队男性协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绍兴市上虞区常住户籍;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 ;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有意者请本人于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409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82217418 姜女士 朱先生

    2、面试。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核实。面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8:30时;面试地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曹娥中队二楼(人民西路567号高新孵化器西门)。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当日电话通知本人在三天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其他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录用人员经济待遇按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报名表

          附件:报名表.doc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