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农业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浙江省农业厅所属7家事业单位本次共10个岗位各招聘1人。
    招聘单位、岗位和招聘条件具体情况详见《浙江省农业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条件有关内容按如下标准认定:
    (一)关于学历、学位。尚在国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留学归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的审查延至报到时(不迟于2013年3月底前)。
    (二)关于专业。一般按照招聘岗位所需具体对口专业掌握;允许相近专业报考的,按照适当放宽的原则,接受较为接近的一些专业报考。
    (三)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四)关于户籍。按报名截止时本人户口所在地认定。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6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17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0月10日9:00-10月18日24:00,在同一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2年11月1日―11月3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地点:2012年11月4日,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成绩可在2012年11月中旬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省农业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字岗位在对入围人员面试前加试《公文编辑》科目,按照《综合基础知识》占70%,公文编辑占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部分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户籍、学位、职称等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入围资格,招聘单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3、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自我认知、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专业技术岗位还包括对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技能的考查。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agri.gov.cn,文件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农业厅(监察室):0571-86757802;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农业厅人事处咨询。
    联系电话:0571-86757658
    传真:0571-86757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