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本次越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4名,具体岗位与职数等详见《2018上半越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区工作;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志于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越城区塔山、蕺山、北海、府山、城南、稽山、迪荡、灵芝八个街道户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7414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4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5: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区马臻路45号)。

3.报名资料:报名表(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县级以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具备本公告规定附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一)笔试时间为2018421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招聘数为3人以下的,按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数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加分:户籍与经常居住地均在招聘街道的加1分(提供由社区出具的本人经常居住证明);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加1分(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加1分。

(三)计算最终得分

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由总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四)体检、考察

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565号)执行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公局发〔20132号)执行。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街道办事处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

(五)聘用

由街道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575-851248238831703688376465

 

附件12018年上半年越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附件2越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