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上虞区卫计系统下属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毕业

专业

招聘要求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中心卫生院

总务科(消控中心)

1

中专(含 职高)及以上

不限

上虞户籍,男性,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电工初级及以上资格证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本系统已就业者除外。

三、招聘程序: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咨询人员及联系电话:

 

 

单位

报名地点

咨询人员

联系电话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中心卫生院

上虞区丰惠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林音

82977896

3.报名者随带资料:《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卫计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考试由用工单位组织,考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负。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时间及待遇:

聘用时间为二年一聘(试用期二个月);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各单位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

 

附件:《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卫计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中心卫生院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