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编办审批同意,拟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岗位

社会事务窗口工作人员1名;办公室综合人员1名。

2.岗位待遇

参照虞人社[2015]155号文件《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及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招录单位不提供住宿),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档、EXCEL数据处理、PPT制作等相关技能;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年3 月 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2. 报名地点: 上虞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嘉和路168号)三楼313室

报名联系人:胡维英;联系电话:82200183

咨询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82331183    

3. 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报考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附件自行下载,并按内容完整填写)。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笔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人数超过计划数三倍的,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50%折算计入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核实。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笔试50%和面试50%,如果报考岗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不足1:3比例,自动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遇总成绩分数并列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以抽签决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招工体检套餐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近三年来在原单位(学校)的政治思想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留用。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二年一签。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工单位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

                                                                 2019年 3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