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求,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接访科工作人员3名(经常需赴杭州、北京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执行力;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9年5月15—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随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面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静宁巷58号越城区信访局1号楼二楼东首综合科报名,联系咨询:戴同志,电话:89112329。

2.资格审查:由越城区信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被查证相关材料和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招聘办法:报名人数在20(含)人以下的,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在报名的基础上,经笔试、面试、量化考核、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正在从事或曾经从事过镇街信访工作2年(含)以上的,可在量化考核中加5分(需提供证明资料);有社区工作经历2年(含)以上的,可在量化考核中加3分(需提供证明资料)。计算最终得分:报名人数在20(含)人以下的,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面试成绩+量化考核加分;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量化考核加分。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录用:由越城区信访局领导班子和派驻纪检组集体讨论决定录用人选,讨论通过后实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聘用及工资待遇:聘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年收入4.8万元左右(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6. 其他未尽事宜由越城区信访局负责解释。

 

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doc

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