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鉴湖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流动人口专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流动人口专管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性别不限,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8月9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撤销;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周五)至8月14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提交材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报名表》一式2份到鉴湖街道党建办210办公室汤力扬处。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报名人员通知进入考试。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律取消资格。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组织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考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的1∶3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成绩的5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执行。
因考察不通过或公示前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考察合格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示。
(六)聘用
录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待遇
按鉴湖街道流管所有关工资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鉴湖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
2019年8月6日
附件:《越城区鉴湖街道公开招聘流动人口专管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