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综合辅助岗位2名、文秘岗位1名、法律辅助岗位1名。

(一)基本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5、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

(二)专业要求:

综合辅助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文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财务类专业,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法律辅助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录用。

1、报名。

时间:2019年8月21日——8月28日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绍兴市发改委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见附件)及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2952476374@qq.com,发邮件时主题栏须注明“单位+岗位+姓名”。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28日17时止。

2、资格审核。

时间:8月30日下午14:00——17:00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在绍兴市行政中心(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638室。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绍兴市发改委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3、考试。考试一般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测验。

若报名人数较多(单个岗位超过15名),则通过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视为放弃资格。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在招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递补。

5、公示、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绍兴市发改委主页上进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6、薪酬待遇。约4.1万元/年(包括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按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三、其他

1、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各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发改委政治处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88260159;联系人:王岚。

 

 绍兴市发改委  

2019年8月21日

 

附件:绍兴市发改委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