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公证处是一家从行政机关改制为自收自支的全民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证明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证明机构。上虞公证处现有工作人员57名(其中中国共产党员党员19名),年均接待当事人约8万人次,年均业务办证量约4万件,居绍兴市首位。二0一六年二月,上虞公证处被授予“全国优秀公证处”荣誉称号。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公证实务(辅助法律事务)

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

公证实务4名,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

薪资待遇

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政策和本单位同岗人员确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按照本单位相关政策和岗位目标考核制度执行。享受法定假休、带薪年假、工会福利等。

录用原则:

1、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37595868@qq.com进行报名。初审通过的通知面试(通过初审人员自报名起一周内予以通知),未接到通知的视为未入选。

2、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面试,按面试情况计算综合成绩择优录用,同等面试成绩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录用。

3、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4、本招聘至满额止。

 

联系地址 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大厦6楼   邮政编码  312300

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电话  0575-81226192

电子信箱 37595868@qq.com  传  真 0575-82129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