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招录一线管理职工的公告
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城市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和处置工作。集团于2016年批复成立,拥有子公司6家。为满足集团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临聘管理职工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执行力强;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4、具有一定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 5、要求常住本地的提供该街道(社区)或村证明。 三、招录程序 经面试合格后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面试: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后单位交纳五险,工作满一年交纳公积金。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因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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