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选聘、使用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越残〔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东浦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愿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越城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类型为肢体、听力、言语三级或四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年龄为男性18-45周岁、女性18-40周岁,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共3天;

2、报名地点:东浦街道办事处社事办(东浦街道耶溪路621号4号楼207室),联系电话:0575-85395236;

3、报名要求:

(1)报名资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残疾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绍兴市越城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最终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录用。

五、其他事项

录用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录用后街道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落实录用对象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街道同类编外普通辅助类工作人员工资执行。

 

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