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越城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且不限户籍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备员额制)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资格;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网上邮箱报名及资格审核、领取面试通知书、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0年4月26日9:00-5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原件以PDF格式发送至yy312000@126.com邮箱。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26日9:00-5月 7日16: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理由将以邮件形式直接回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邮箱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时间截止后无法再次报名。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领取

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考试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20年预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4.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越城区卫健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6.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电话:81193888(区人民医院),88316967(区卫健局),88376465(区人社局);监督电话:88361625

 

 

1. 2020年度越城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计划表




1. 越城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