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在上虞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员1人。

(二)岗位待遇:

面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1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制图软件等文档操作。要求财务管理等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CAD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

报名联系人:程洁,联系电话:18357571815 

咨询联系人:周旖,联系电话:13735310213

3. 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学校推荐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1张,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自行下载,并按内容完整填写)。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资料。

2.面试者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

3.体  检。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分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招工体检套餐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有实际用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先体检再考察)。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留用。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应试者一经录用,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二年一签。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实际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