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舟山市市级机关(含定海区、普陀区的省垂直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下同)专业资格审查的原则:一是专业技术性强的专业主要按照报考人员所受学历教育的专业对口掌握;二是综合管理性的专业适当放宽,相近相关专业可允许报考。


  文秘类、法律类、计算机类、财会类等4个专业的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一、文秘类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


  教育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文秘;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广告学、媒体创意;


  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等;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关系学等。


  二、法律类” 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除外)。


  三、计算机类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信息工程、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数字媒体艺(技)术、计算机通信、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


  四、财会类” 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等;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


  市级机关招考专业不能纳入上述4个专业的,按照招考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委组织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掌握。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专业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