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原水集团)为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
 
集团所属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汤浦水库公司)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汤浦水库库区位于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三区(市)交界处,承担了绍兴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及宁波慈溪市部分区域供水任务。总库容2.35亿立方米,属大(Ⅱ)型水库。
 
集团所属绍兴市舜安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舜安公司),是一家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技术服务、工程建设等为主的综合性水利工程企业。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员工。诚挚欢迎有志者踊跃报名!
 
二、招聘需求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7月18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在7月18日0时之前,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文档以“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3465251715@qq.com。
 
⑴《绍兴市原水集团岗位应聘登记表》(附件1)、《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2),由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
 
⑵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⑶学历证书原件。国内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⑷报考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原件。
 
⑸报考岗位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政务服务网上注册后查询打印)原件(电子截图无效)。如采用第三方用工形式的,除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外,另需提供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分别开具的社保代缴证明(盖公章)原件、劳动合同原件。
 
(二)报名须知
 
1.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作全部无效,请务必谨慎填报。
 
2.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应对简历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信息等问题,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岗位考试
 
1.笔试
 
⑴笔试时间原则上为7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变动通知,至少提前1天会在“绍兴原水”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公告,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
 
⑵1号、2号、8号“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心理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人数,按1:5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人员。心理测试由应聘者在手机上完成,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直接淘汰,同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心理测试人员。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⑵心理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⑶参加面试人员持相关证书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出现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情形,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综合型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4.成绩计算
 
⑴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各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⑵应聘人员应分别按照要求参加笔试、心理测试、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未通过或放弃体检的情形,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集团党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人事录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有其他影响本人录用事项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递补应聘人员。
 
四、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市属国有企业相关岗位待遇确定。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主动填写《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2),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近期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新冠确诊病例接触史等有关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有关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试。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在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
 
6.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资格审核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确认有发热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说明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原水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1.绍兴市原水集团岗位应聘登记表.docx
 
             2.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漏老师,联系电话:89100290、89107700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