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昌县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将新昌县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培养院校
 
2021年新昌县计划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2名 。定向培养院校为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学习三年,毕业时取得大学专科(高职)学历。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新昌县户籍,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前期已参加过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加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成绩在普通类二段线以上,立志为基层公共文化事业服务,并与新昌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普高普通类考生。
 
三、报考及志愿填报时间
 
2021年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公布信息为准。
 
四、招录与招聘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在新昌县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代码:0041。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名称为: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乡镇文化员定向),新昌县专业代码为:  215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新昌县招生计划1:1.2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在规定时间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及时将相应名单分发至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体检。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考生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当即时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省教育考试院按缺额计划1:1的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经征求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后,由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按招生计划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新昌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新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就业与待遇
 
1、2021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须回到委托培养地的乡镇文化单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商乡镇、新昌县人力社保部门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
 
2、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3、定向培养生在确定的聘用单位从事乡镇文化服务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4、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省财政在学校设立资助专项,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不能按期毕业或不按协议到基层文化单位就业者,退还所获资助经费。具体办法在定向培养协议中明确。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密切关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时间、程序,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新昌文化广电旅游局通知仍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在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备案。
 
欢迎立志为基层文化事业服务,愿意长期从事基层公共文化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0575-86024849 18267553389
 
 
 
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