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是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具体承担宁波市境内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养护的执法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宁波市公路工程分级管理办法》规定的公路建设工作行业监督和管理,组织、协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境内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和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是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全市水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具体负责实施全市港口、水路交通运输、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港航企业安全生产、港航行政许可、航道管理、船舶检验管理及行政执法等工作。

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是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全市城市公交行业、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市域客运行业、市域客运市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客运行业行政执法和服务质量考核等工作。

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是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公路、水路、港口等交通前期研究;承担公路、水路、港口、枢纽场站、公共交通等专项规划研究;承担市本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置性专题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市本级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需求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

1、报名办法

考生从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或宁波交通委网站(http://www.nbjt.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或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网上报名邮箱。

报名时间:20121227日至201316日上午1100

宁波报名点:

1)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845号(联系电话:0574-879261638792376187925681;联系人:应老师、郑老师、殷老师;网上报名邮箱:542045190@qq.com

2)宁波市港航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宁波市江东区王隘路106号(联系电话:0574-87880153;联系人:周老师;网上报名邮箱:1179386724@qq.com )。

3)宁波市客运管理中心组织宣传科,宁波市江东区通途路838号(联系电话:0574-81851213;联系人:周老师;网上报名邮箱:zs2zs@sina.com)。

4)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综合科, 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117号(交通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74-81850905;联系人:杨老师;网上报名邮箱:azyang11@163.com

上海报名点:

报名时间17日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同济大学经纬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2、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直接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于201317日下午1400-1700到上海同济大学经纬楼第二会议室接受资格复查。资格审(复)查通过的,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并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公布名单。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个数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面试考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告知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18日-9日,面试地点:上海市同济大学(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面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95732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