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枫桥镇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也是我市最早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镇乡之一。为更好地汲取“枫桥经验”并运用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枫桥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机制保障,健全队伍建设,促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机制保障。为促进辖区内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枫桥镇以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所为契机,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镇长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成立人力社保服务站,具体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健全队伍建设。以全镇28个村、社区及工业园区为单位建立管理网格,实行定格定员、分级管理。各级网格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切实抓好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方面的巡查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相关信息,及时处置劳动纠纷案件,并将相关信息和案件处理情况每月定时上报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进行备案。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在梳理核实上报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更新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登记情况,实现对用人单位帮助指导、服务宣传和监督检查的动态管理。
截止9月底,枫桥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共受理劳资纠纷案件69起,涉及劳动者82人,工资金额106.1万元,其中主动调处案件69起,全镇未发生欠薪逃匿案件及重大劳资纠纷上访事件。主动对547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台账。
强化机制保障。为促进辖区内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枫桥镇以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所为契机,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镇长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成立人力社保服务站,具体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健全队伍建设。以全镇28个村、社区及工业园区为单位建立管理网格,实行定格定员、分级管理。各级网格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切实抓好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方面的巡查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相关信息,及时处置劳动纠纷案件,并将相关信息和案件处理情况每月定时上报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进行备案。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在梳理核实上报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更新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登记情况,实现对用人单位帮助指导、服务宣传和监督检查的动态管理。
截止9月底,枫桥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共受理劳资纠纷案件69起,涉及劳动者82人,工资金额106.1万元,其中主动调处案件69起,全镇未发生欠薪逃匿案件及重大劳资纠纷上访事件。主动对547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台账。